夫妻离婚时共同财产有哪些?
我和配偶打算离婚,但是不清楚哪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我们婚后有一套房子,是一起还的贷款,还有一些存款和车辆。我想知道这些是不是都算共同财产,法律上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具体是怎么规定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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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财产指的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在离婚时需要进行分割。简单来说,就是从结婚登记到离婚期间,夫妻双方共同努力得到的财产。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这就是夫妻双方工作赚的钱,不管是上班拿的工资,还是做兼职得到的报酬,都算在内。(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比如夫妻一起开个小店做生意赚的钱,或者投资股票、基金获得的收益等。(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像夫妻一方写了本书,拿到的稿费,或者发明创造获得的专利收益等。(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也就是如果继承了遗产或者别人送的财产,一般是共同财产,但如果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明确只给一方的,就不算。(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这是个兜底条款,涵盖一些其他可能的情况。 回到你的情况,婚后一起还贷款买的房子,这房子增值部分和共同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后的存款,如果是你们夫妻双方工作等收入存下的,自然也是共同财产。车辆如果是婚后购买的,通常也属于共同财产。不过具体情况还需要根据实际购买资金来源等因素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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