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协议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才能离婚?

我和另一半打算协议离婚,想知道我们签的离婚协议得满足哪些条件,才能顺利办理离婚手续。是只要双方都同意就行,还是在财产、孩子这些方面也有严格要求呢?想详细了解一下这方面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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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要通过离婚协议离婚,需要满足多方面条件。 首先,双方当事人必须是合法登记的夫妻。这意味着男女双方得按照法律规定,在中国内地办理过结婚登记,形成合法的婚姻关系才行。要是没有依法登记结婚,婚姻登记机关是不会受理离婚申请的。相关法律依据如《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其次,双方离婚必须是完全自愿的。也就是夫妻双方都明确、真实地表达自己想要离婚的意愿,不存在一方被胁迫、欺诈等违背自身真实意思表示的情况。若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或者存在非自愿因素,都不符合协议离婚条件。像《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就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 再者,双方要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协议。在子女抚养方面,要明确由哪一方直接抚养孩子,另一方支付多少抚养费以及探视的相关问题;财产方面,要对共同财产的范围确定,以及如何分割协商一致;债务方面,也要明确共同债务的承担等问题。如果对这些事项达不成一致,婚姻登记机关是不会受理离婚申请的。这在《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中也有体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另外,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户口需是本辖区内的常住户口,并且申请离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同时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四条就有相关规定,当事人离婚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最后,双方当事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如果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婚姻登记机关是不予受理离婚申请的。这在《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二条也有明确规定,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只有满足上述所有条件,才可以通过协议离婚顺利解除婚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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