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纠纷立案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我家跟邻居因为一块土地的归属起了争执,我们想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去法院起诉。但不清楚土地纠纷立案得符合啥条件,也不知道自己这情况能不能立案,就怕白跑一趟,想问问具体的立案条件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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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纠纷立案条件可以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起诉条件来理解。首先,原告得是和土地纠纷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也就是说,你得是和这块土地权益直接相关的人,比如土地的所有者、使用者等。就好像你自己家的土地被别人占了,你才有权去起诉,要是和你没关系,你就不能当原告。这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 其次,得有明确的被告。你要清楚是和谁产生了土地纠纷,对方叫什么名字、住在哪里等信息都要明确。比如你知道是隔壁邻居占了你家土地,那邻居就是被告。这是该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二项的要求。 然后,要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诉讼请求就是你希望法院帮你做什么,比如让对方归还土地、赔偿损失等。事实和理由就是要把土地纠纷的来龙去脉说清楚,像土地是怎么被占的、什么时候开始的等。这对应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三项。 最后,案件要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土地纠纷一般是民事纠纷,属于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但不同情况可能由不同地方的法院管辖。比如是不动产所在地的法院管辖土地纠纷案件,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只有满足了这些条件,土地纠纷案件才可能被法院立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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