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合法总分包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我最近在研究工程分包相关的事情,自己对这方面的法律规定不太懂。就是想知道在工程建设里,要实现合法的总分包得满足什么条件呀?主要是想弄清楚从法律层面来讲,有哪些明确要求,希望能详细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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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合法总分包需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首先,在总承包合同中约定可分包或经发包人同意、认可。这意味着,要么在一开始签订总承包合同时,就明确写清楚哪些部分可以分包;要么在后续实施过程中,得到发包人的同意。打个比方,假如您是总承包方,合同里没写能分包,那您就得去和发包人沟通,得到他们点头同意后,才能进行分包操作。《建筑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 其次,总承包人发包给分包人的工程是总承包工程中工程主体结构以外的部分工程。主体结构就好比建筑物的骨架,是非常重要的部分,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己来完成。比如说盖一栋大楼,楼的框架结构等主体部分得总承包方负责施工,不能分包出去,而像一些装修装饰之类非主体的部分,是可以分包的。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再者,分包人须具有相应资质条件。不同类型和规模的工程,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不一样。只有具备对应资质的分包人,才有能力和资格去承接相关工程。例如,一些需要特殊施工技术和专业设备的工程,分包人得有相关资质证书才能干这个活。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 最后,分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这是为了保证工程质量和管理秩序,如果允许层层分包,很可能导致责任不明确,出现问题互相推诿。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所以不能再把自己承包的工程又分给别人。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总之,要实现合法总分包,必须同时满足上述这些条件,任何一点不满足,都可能导致分包行为不合法,带来法律风险和不良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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