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放在没有人事权的公司保管会有什么后果?
我入职了一家民营企业,公司说可以保管档案,我就把档案交过去了。后来听说这家公司没有人事权,我有点担心,想知道档案放在这种没有人事权的公司保管,到底会怎么样,对我以后会有什么不良影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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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来说说人事权,人事权在这里主要指的就是档案管理权,一般县级以上单位,像国企、央企等才有这个权力来存放档案,民营企业通常是没有人事管理权的。 如果把档案放在没有人事权的公司保管,可能会出现以下情况:一是档案容易出现问题,比如可能会有丢材料的风险,因为这类公司缺乏专业规范的档案管理流程和条件。二是如果档案在这样的公司保管时间过长,就如同放在自己手里一样,都没有合法存放档案的权力,不具有法律效力。按照相关规定,存放在个人手中两年以上的,档案就会自动失效,成为死档,这就意味着档案失去了原本的作用,变成了一堆没有用处的废纸,比如在需要开具档案相关证明材料时,死档是无法提供有效证明的。 根据《档案法》相关规定,只有县级以上人事单位(含县以上的教育局、人事局以及人才交流中心等)或者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才能保管档案。对于非以上条件的或不具有档案管理权限的机构都是不能保管档案的。 要是发现档案在没有人事权的公司保管,为了避免不良后果,建议尽快将档案转回原籍,或者保存在当地的人才中心等有资质保管档案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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