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妈没有给过抚养费会有什么后果?


如果妈妈没有给过抚养费,会产生以下后果:首先,从法律权利角度来说,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也就是说,作为子女,完全有权利向妈妈索要抚养费。 其次,在法律程序方面,如果夫妻是自愿离婚且对孩子抚养费已有协议,但妈妈拒绝支付,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借助当地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群众团体以及妈妈单位组织的力量,做通妈妈的思想工作。子女也可以由法定代理人代为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若原来抚养费是经人民法院判决或调解达成协议的,妈妈拒绝履行,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代为未成年子女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依据是《婚姻法》第四十八条“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再者,关于强制措施。如果妈妈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中有关支付抚养费的内容,人民法院可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一条规定,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对妈妈采取强制措施 。而且,妈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会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还会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会被司法拘留。 最后,在严重情况下,如果妈妈拒不履行抚养义务,且情节恶劣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可能会被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总之,妈妈不给抚养费,子女有权利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让妈妈承担应尽的抚养责任。 相关概念: 法定代理人:是指根据法律规定,代理无诉讼行为能力的当事人进行诉讼,直接行使诉讼代理权的人。 先予执行: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后、终审判决作出之前,根据一方当事人的申请,裁定对方当事人向申请一方当事人给付一定数额的金钱或其他财物,或者实施或停止某种行为,并立即付诸执行的一种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