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的情况构成医疗事故?


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下面为你详细介绍构成医疗事故需要满足的条件。 首先,主体必须是合法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合法的医疗机构是指依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规定,经登记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机构。医务人员则是指依法取得执业资格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如医师和护士等,他们必须在合法的医疗机构中执业。《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对医疗机构的设置、登记和执业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以确保其具备相应的医疗服务能力和条件。 其次,行为具有违法性。这里的违法性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医疗行为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例如,《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执业医师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各个医疗领域的专业诊疗规范。这些法律法规和规范是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 再者,必须有过失。过失分为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疏忽大意的过失是指医务人员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患者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过于自信的过失是指医务人员已经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患者的结果,但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 最后,要有损害后果。损害后果是指过失行为对患者造成了人身损害,包括身体上的伤害、残疾、死亡等,以及精神上的痛苦。而且这种损害后果与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过失行为之间必须存在因果关系。也就是说,患者的损害后果是由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过失行为直接导致的。 只有同时满足以上这些条件,才能认定为医疗事故。如果发生了疑似医疗事故的情况,患者可以通过与医疗机构协商、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处理申请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