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构成聚众斗殴罪?


聚众斗殴罪是一种严重危害社会公共秩序的犯罪行为。下面我们从几个方面来了解什么情况会构成聚众斗殴罪。 首先,从法律条文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规定,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一)多次聚众斗殴的;(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四)持械聚众斗殴的。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从构成要件来说,主体方面,聚众斗殴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也就是只要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但法律只处罚聚众斗殴的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者。首要分子,是指在聚众斗殴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其他积极参加者,是指除首要分子以外的在聚众斗殴中起重要作用的犯罪分子。 主观方面,要求行为人必须是故意犯罪。也就是参与者主观上具有聚众斗殴的故意,一般是出于争霸、报复他人、寻求刺激等不正当目的。比如,因为一点小事就纠集多人去和对方打架,这种主观故意去斗殴的心态就符合条件。 客观方面,表现为纠集众人结伙殴斗的行为。“聚众”一般是指人数众多,至少不得少于3人;“斗殴”,主要是指采用暴力相互搏斗,但使用暴力的方式各有不同。比如双方约定在某个地点进行群殴,或者一方去另一方所在地挑衅引发打斗等情况,都可能构成聚众斗殴的客观行为。 在司法实践中,认定是否构成聚众斗殴罪还需要结合具体的案件情况。比如只是双方几个人因为口角发生了轻微的推搡,并没有形成大规模的打斗,可能就不构成聚众斗殴罪。但如果是多人有组织地进行打斗,造成了一定的社会影响或者人员伤亡,就很可能会被认定为聚众斗殴罪。所以,判断是否构成此罪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依据法律规定来进行准确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