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中受伤方可以向保险公司理赔哪些费用?


在交通事故里,受伤方可以向保险公司理赔的费用有多种情况。 首先是一般受伤但未致残的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医疗费就是因交通事故去就医治疗产生的费用,像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手术费、医药费等,得有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及病历、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误工费是因为交通事故没办法正常工作而减少的收入,要提供收入证明、误工证明等。护理费是护理受伤者支出的费用,按照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交通费是受伤者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就是受伤者住院治疗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用。营养费是受伤者康复期间所需的营养费用,具体数额根据伤情等因素确定。 要是受伤严重导致残疾,除了上述费用,依据法律规定,还会有残疾赔偿金,这是根据伤残等级计算,对因交通事故致残而丧失劳动能力或者生活自理能力的赔偿。还有残疾辅助器具费,也就是为辅助残疾受伤者恢复或者补偿功能所需的器具费用。另外,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也在理赔范围内。 如果不幸受害人因交通事故离世,其遗属能获得的理赔费用,除了前面提到的部分费用,还有丧葬费,也就是用于丧葬的费用。死亡赔偿金,是赔偿给其近亲属的死亡赔偿费用。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并且,要是交通事故给受害人及其近亲属造成精神痛苦,还能获得精神损害抚慰金。 相关概念: 残疾赔偿金:是对因交通事故致残而丧失劳动能力或者生活自理能力的受害人,根据伤残等级计算的赔偿金。 残疾辅助器具费:为辅助残疾受害人恢复或者补偿功能所需的器具费用。 精神损害抚慰金:因交通事故给受害人及其近亲属造成精神痛苦,给予的抚慰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