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交通事故中的人身损害赔偿,保险会全赔吗?

前阵子出了交通事故,我受了伤。对方买了保险,我担心保险不能完全覆盖我的人身损害赔偿,比如医疗费、误工费这些。想了解下在交通事故里,涉及人身损害赔偿时,保险到底能不能全赔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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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交通事故中的人身损害赔偿,保险一般不会全赔。 首先来说交强险,这是国家规定必须购买的保险。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要是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交强险有责任赔偿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 ;无责任赔偿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也就是说,如果仅靠交强险,超出限额部分保险公司是不赔的。 再看商业险,比如第三者责任险等。在投保交强险的同时还投保了商业险,超出交强险赔偿范围的,保险公司会用商业险赔偿,但最高赔偿不能超过保险额度。例如投保的三者险是50万,那么超出交强险范围的最高赔偿就是50万,超过这个数额就得自己承担了。而且保险公司对赔偿费用坚持“必要且合理”原则,如果认为某些费用不合理或不必要,就会扣除。像误工费,保险公司可以要求医院出具诊断证明,注明出院后的休假天数,伤者单位出具出险前三个月的收入证明 ,扣款证明及纳税证明,单位未扣工资的,就不赔误工费。 另外,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比如《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的,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造成受害人财产损失的,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相关概念: 交强险:全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商业险:车主自愿购买的,用于补充交强险赔偿不足部分的保险,常见的有第三者责任险、车损险等 。 保险理赔:是指在保险标的发生保险事故而使被保险人财产受到损失或人身生命受到损害时,或保单约定的其它保险事故出险而需要给付保险金时,保险公司根据合同规定,履行赔偿或给付责任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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