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才算侵占公司财产?
我在一家公司工作,最近公司里有人好像把公司的财产挪为己用了。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是不是算侵占公司财产,也不知道具体怎样的行为才符合侵占公司财产的定义。所以想了解一下,在法律上,怎样才算侵占公司财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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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判断怎样才算侵占公司财产,需要从多个方面进行考量。 首先,从法律概念上来说,侵占公司财产通常指的是公司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这里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简单来讲,就是利用自己在公司所担任的职位赋予的权力和方便条件,比如管理、经手公司财物的便利。例如,公司的财务人员利用自己可以操作公司账户的便利,将公司资金转到自己的私人账户;仓库管理员利用自己管理货物的便利,私自将公司的货物拿出去卖掉等行为。 从法律规定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关于“数额较大”等标准,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职务侵占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数额起点,按照受贿罪、贪污罪相对应的数额标准规定的二倍、五倍执行。不过具体数额标准可能会随着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有所差异。 一般来说,侵占公司财产的行为往往具有主观故意性,也就是行为人是故意将公司财产非法占为己有,而不是因为疏忽或者其他非故意的原因造成的。同时,该行为必须是违反法律规定和公司规定的,如果是经过公司合法授权或者按照正常的财务流程进行的操作,那就不属于侵占公司财产。 总之,判断是否构成侵占公司财产,要综合考虑行为人的行为方式、主观故意以及涉及的财物数额等多方面因素。如果发现公司财产可能被侵占,应该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并通过合法途径解决,比如向公安机关报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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