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有起诉离婚的权利吗
我是一名精神病人家属,家里的精神病人想要离婚。我们不太清楚在法律上,精神病到底有没有起诉离婚的权利。想了解一下具体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
展开


精神病患者起诉离婚的权利问题,要依据其民事行为能力来判定。 首先,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精神病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一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在离婚诉讼中,这类精神病人没有起诉离婚的权利,不能作为原告起诉离婚,但他们的监护人可以代理其起诉。比如,在《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八条中就提到,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配偶有虐待、遗弃等严重损害无民事行为能力一方人身权利或财产权益行为时,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依法变更监护关系取得监护权后,可代理无民事行为能力一方提出离婚诉讼,法院应当受理。 其次,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间歇性精神病人就属于这种情况。在其精神正常、能够辨认自己行为时,他们有起诉离婚的权利,和正常健康人离婚程序一样,既可以协议离婚也能诉讼离婚;而在精神不正常、无法辨认自己行为时,就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情况一样,需要监护人代为起诉。 并且,对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设置诉讼代理人时,一般由父母或者近亲属作代理人,夫妻之间作为第一监护人并不能作为离婚诉讼的代理人。 总之,精神病患者起诉离婚的权利不能一概而论,需根据其民事行为能力状态来确定 。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