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妻子有精神类疾病可以离婚吗

我妻子有精神类疾病,我现在很纠结要不要离婚。但我不知道在法律上这种情况能不能离,要是能离的话又该走什么流程,想了解这方面具体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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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有精神类疾病是可以离婚的。 首先来说说离婚方式,法律规定离婚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但由于精神病人通常不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没办法清楚、自主地表达自己的意愿,所以不能通过签订离婚协议的方式离婚,一般只能选择诉讼离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像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情况,调解无效时都应当准予离婚。对于妻子有精神类疾病的情况,如果经法院认定,因为妻子的精神疾病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法院也会准予离婚。 在诉讼离婚过程中,还有一些特殊的地方。法院在诉讼中对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需要设置诉讼代理人,一般由其父母或者近亲属作代理人,夫妻之间作为第一监护人不能作为离婚诉讼的代理人。 另外,在财产分割方面,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双方能协商的就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要是精神病人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的帮助。 在孩子抚养权方面,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权归属遵循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原则,精神病患者通常不具有抚养子女的能力,孩子由精神病人一方抚养不利于孩子健康成长,所以一般精神病人不会得到孩子的抚养权。不过,如果精神病人的法定代理人(监护人)有能力并愿意承担该精神病人和其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责任,征得配偶同意的情况下,也可以将未成年子女归精神病人的监护人代其进行抚育。 相关概念: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就是能够通过自己独立的行为去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人。简单说,就是能清楚知道自己行为的后果,并且能为自己行为负责的人。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指不能辨认自己行为或者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自然人,他们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无效的。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这类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 诉讼代理人:就是在诉讼中,代替没有诉讼行为能力或者不方便亲自参与诉讼的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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