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人可以离婚吗


精神病人是可以离婚的。 首先来说,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病情稳定、意识清醒,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时候,是可以像正常人一样进行民事活动的。这种情况下,如果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并且就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后,能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要是不愿意协商,也能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而长期性精神病人,由于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法通过协议离婚,必须通过法院诉讼离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进行离婚诉讼,需要为其设置诉讼代理人,对已设定监护人的,应由监护人代理诉讼(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二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并且正常人向精神病人起诉离婚前需先启动特别程序变更监护人,由法院在其他顺序的监护人中指定监护人并作为精神病人的法定代理人应诉 。 另外,法律规定,无论是婚前隐瞒了患有精神病,还是婚内生活发生了精神病,亦或是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如果久治不愈的都可以视为夫妻感情破裂,一方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的,法院应判决准予离婚(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第3条的规定)。 相关概念: 间歇性精神病人:就是病情会有发作期和缓解期,在缓解期精神状态正常,能像正常人一样处理事务、表达意思的精神病人。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是指能够通过自己独立的行为进行任何民事活动,独立地进行意思表示,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或者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自然人,不能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是指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和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