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患精神病能离婚吗
我和另一半结婚后,对方患上了精神病,现在我想结束这段婚姻,但是不清楚法律上对于这种情况是怎么规定的,不知道能不能离婚,想了解一下具体的法律规定和流程是怎样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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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患精神病是可以离婚的,但不能进行协议离婚,只能选择诉讼离婚。 这是因为协议离婚需要双方都能清晰、真实地表达自己的意愿,而精神病人由于其精神状态可能无法准确理解离婚协议的内容和后果,难以做出真实有效的意思表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一条规定,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如果是间歇性精神病人,可以在精神正常时进行离婚诉讼;如果是完全精神病人,则需要法定代理人代为参加离婚诉讼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表明,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其中,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情况,通常会被视为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之一,调解无效时法院会判决准予离婚。 另外,最高人民法院相关意见也指出,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相关概念: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指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以及八周岁以上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未成年人,这类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需由法定代理人代理。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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