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患精神病可以离婚吗
我和另一半结婚后,对方患上了精神病,现在生活受到很大影响,我想了解在这种情况下能不能离婚,要是能离的话,具体该走什么流程,在法律上有哪些规定和需要注意的地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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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患精神病是可以离婚的。 首先要明白,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对于婚后患精神病的情况,如果满足一定条件,法律是允许离婚的。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其中“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就涵盖了一方婚后患精神病且久治不愈等情况。当出现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可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 不过,由于精神病人可能没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这种情况下不能进行协议离婚,只能通过诉讼离婚。而且在离婚前,如果配偶是精神病人的监护人,应当先变更监护人,之后再提起离婚诉讼。这是因为要保障精神病人在诉讼过程中的合法权益。在诉讼中,法院如果认为夫妻一方患精神病,久治不愈,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会判决离婚。并且法院在诉讼中为患精神病的被告指定代理人,维护其权益,尤其是财产权益,但被指定的代理人无权替被告作出离婚与否的意思表示。 相关概念: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就是能够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能对自己的行为负责的能力。 无民事行为能力:指不能辨认自己行为或者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不能独立进行民事活动的状态。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是指自然人部分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的资格,实施民事法律行为需要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同意、追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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