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起诉离婚应该向哪个法院起诉?

我打算起诉离婚,但是不清楚该去哪个法院提交诉讼。我和对方的情况比较普通,没有涉及什么特殊情形,就是想知道按照正常规定,应该向哪个地方的法院去起诉离婚,想了解具体的法律依据和确定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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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起诉离婚确定管辖法院,首先要了解民事诉讼中关于管辖的概念。民事诉讼管辖就是确定上下级法院之间以及同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离婚案件属于民事案件范畴。 一般情况下,起诉离婚遵循“原告就被告”原则。《民事诉讼法》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这里的公民“住所地”指的是公民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不过,还有一些特殊规定: 如果是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对宣告下落不明或失踪的人,对被劳动教养(现在已废除)和被监禁的人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军人离婚案件也有特殊规定:非军人对军人提起离婚诉讼,军人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另外,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一年的离婚,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一年的离婚,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于涉外离婚案件,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受理,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院管辖;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不予受理,应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的离婚案件,国内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国外一方向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离婚案件,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总之,确定起诉离婚的法院,要先看是否有特殊情况,没有的话就按照“原告就被告”的一般原则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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