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有精神病是否可以离婚?
我和另一半结婚几年了,最近发现对方有精神病,我现在很迷茫,不知道这种情况能不能离婚。想了解一下在法律上,一方有精神病到底可不可以离婚?要是能离,具体的法律依据和程序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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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有精神病是可以离婚的。首先要知道,离婚在法律上主要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对于一方有精神病的情况,因为精神病患者可能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所以通常只能通过诉讼离婚的途径来解决。 法律依据是《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其中“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就可能涵盖一方患有精神病且久治不愈,导致夫妻感情无法维持的情况。 如果是间歇性精神病人,在其精神正常的时候,夫妻双方可以选择协议离婚。但如果是持续性精神病患者,只能由另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在审理这类案件时,会综合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比如精神病的严重程度、患病时间长短、对夫妻生活造成的影响等。同时,还会考虑对精神病患者的妥善安置问题,例如确定监护人等,以保障其基本生活。 在提起诉讼时,要准备好相关证据,证明夫妻感情因为一方的精神病而破裂,比如医院的诊断证明、相关治疗记录、日常生活中因为精神病对家庭造成负面影响的具体事例等。法院会根据这些证据和实际情况作出判决。 相关概念: 诉讼离婚:就是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请求,由法院来审理并作出判决的离婚方式。 协议离婚:是夫妻双方自愿达成离婚协议,然后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 间歇性精神病人:是指精神状态有时正常,有时发病的精神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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