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被别人占用且对方做了房产证该怎么办?
我家有块农村宅基地,之前没怎么管,最近发现被别人占用了,而且那人还办了房产证。我很懵,不知道这宅基地到底归谁,也不知道我该怎么把宅基地拿回来,希望懂法律的能给我出出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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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遇到农村宅基地被别人占用且对方办理了房产证的情况,可按以下步骤处理。 首先,要明确宅基地的相关权益。宅基地是农村村民用于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集体建设用地,村民对宅基地拥有合法的使用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也就是说,你对自家合法取得的宅基地拥有受法律保护的权益。 其次,针对对方占用宅基地并办理房产证这一情况,可能存在对方办理房产证的程序不合法或者存在错误登记的问题。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对申请登记的事项进行严格审查,如果登记事项存在错误或者不真实的情况,当事人可以申请更正登记。你可以收集能证明你对该宅基地拥有合法使用权的证据,比如宅基地的审批文件、相关的权属证明等。 然后,拿着这些证据到当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异议。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登记机构会在受理异议登记后进行调查核实。 如果经过调查,确认对方办理房产证的行为存在错误,登记机构会依法进行更正登记,将宅基地的权属恢复到正确的状态。若对方的行为给你造成了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你还可以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如果与对方以及登记机构协商无法解决问题,你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请求法院确认你对宅基地的合法使用权,并要求对方返还宅基地,赔偿损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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