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成帮信罪是以什么罪名定罪?
我最近对帮信罪这块挺关注的,自己也在研究相关法律知识。就是不太明白构成帮信罪后到底是以什么来定罪,是有专门的罪名还是依据其他规则呀?想详细了解下这方面的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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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帮信罪是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来定罪。 帮信罪,简单来说,就是在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的情况下,还为其犯罪提供技术支持、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行为,并且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这里的技术支持包括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等;广告推广就是帮助宣传;支付结算则涉及提供支付渠道等。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若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对于情节严重的认定,帮信罪入罪的金额标准有多种情况。一般情况下以“支付结算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为入罪标准,结算金额按照受害人的报案金额进行认定,且需要上游的电信诈骗犯罪、赌博犯罪经查证属实达到犯罪程度,要有上游犯罪被害人的报案记录,嫌疑人账户内资金流水与报案记录能对应上。另外,出租、出售的信用卡被用于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达到3000元电信网络诈骗构罪标准的同时,卡内流水金额超过30万元,也构成帮信罪。 相关概念: 帮信罪:即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指为信息网络犯罪提供帮助的犯罪行为。 支付结算:在帮信罪语境中,是指与信息网络犯罪相关的资金流转操作。 上游犯罪:指帮信罪所帮助的那些信息网络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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