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信罪是根据什么来定罪判决的?


帮信罪,全称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要判断是否构成帮信罪并进行定罪判决,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看: 首先是犯罪构成要件方面: - 主观上要是故意的,也就是说明知道别人在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行为,还故意去提供帮助。比如,有人找你帮忙提供网络技术支持,你发现对方可能在进行网络诈骗,但还是帮忙了,这就可能符合主观故意的条件。 - 客观上要有为犯罪提供帮助的行为,《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像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行为。例如,你把自己的银行卡提供给别人用于网络赌博的资金流转,这就属于支付结算方面的帮助行为。 - 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正常信息网络环境的管理秩序,简单说就是这种帮助犯罪的行为破坏了国家对网络环境的正常管理。 - 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年满16周岁就可能构成此罪。 其次,还要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常见的情节严重的情况有:帮信罪一般情况下以“支付结算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为入罪标准 ,不过适用这个标准时,要求上游的电信诈骗犯罪、赌博犯罪经查证属实,达到犯罪程度,通常需要有上游犯罪的被害人的报案记录,以及嫌疑人账户内资金流水与报案记录能对应上;出租、出售的信用卡被用于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达到3000元电信网络诈骗构罪标准的同时,卡内流水金额超过30万元,也构成帮信罪 。在卡内流水没有被告人报案记录对应的情况下,原则上将卡内全部流水金额推定犯罪金额,但行为人提出反证的流水金额,经查证属实,应当予以扣除。 另外,如果是单位犯帮信罪,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个人犯罪的规定处罚。要是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相关概念: 帮信罪:即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指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为其提供帮助的犯罪行为。 情节严重:在帮信罪中通过如支付结算金额、信用卡使用等具体情况来衡量是否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