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诈骗提供手机卡是什么罪?
最近遇到一个事儿,有人提供手机卡给实施诈骗的人,现在不太清楚这种行为具体会被认定为什么罪名。想了解下法律上对于这种行为是怎么规定的,以及会面临怎样的处罚。
展开


为诈骗提供手机卡的行为,若明知他人实施诈骗犯罪,一般会被认定为诈骗罪的共同犯罪,按照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若不知情,则通常不会被定罪。以下为你详细解释: 首先,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其构成要件包括:客体上侵犯的是公私财物所有权;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其次,对于提供手机卡给诈骗分子这种行为,根据《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明知他人实施诈骗犯罪,为其提供信用卡、手机卡、通讯工具、通讯传输通道、网络技术支持、费用结算等帮助的,以共同犯罪论处。也就是说,如果提供手机卡的人清楚知道对方在进行诈骗活动,还为其提供帮助,那么就会和诈骗分子一起构成诈骗罪,依据当事人在诈骗活动中的作用和诈骗数额进行量刑。具体量刑标准如下: -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最后,关于“明知”的认定,应当结合被告人的认知能力,既往经历,行为次数和手段,与他人关系,获利情况,是否曾因电信网络诈骗受过处罚,是否故意规避调查等主客观因素进行综合分析认定。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