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店长做假账属于什么罪名类型?

我是一家店铺的员工,发现店长在做假账。我不太清楚这种行为在法律上是怎么定性的,想知道店长做假账一般会涉及到什么罪名类型,会受到什么样的法律制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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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职务犯罪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店长做假账可能涉及到多种罪名类型,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可能涉嫌职务侵占罪。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这里的利用职务便利,就是指利用自己在单位担任一定职务所形成的方便条件。比如店长利用自己管理账目、经手资金的便利,通过做假账的方式,把店铺的钱装进自己口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其次,还可能涉嫌挪用资金罪。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如果店长做假账是为了挪用店铺资金去做别的事情,就可能构成此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另外,如果店铺是国有性质,店长做假账还有可能涉嫌贪污罪。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国有店铺的店长属于国家工作人员范畴的话,做假账非法占有店铺财物就可能构成贪污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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