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报人员冒领工资构成什么罪名?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发现公司有人通过虚报人员的方式冒领工资。我不太清楚这种行为在法律上是怎么定性的,想知道这会构成什么罪名,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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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报人员冒领工资这种行为,可能会构成多种罪名,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比较常见的是职务侵占罪。职务侵占罪指的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这里所说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就是指利用自己在单位中担任的职务所具有的权力和方便条件,比如负责工资核算、发放的人员,通过虚报人员名单来冒领工资,就是利用了自己职务的便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其次,如果是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虚报人员冒领工资的行为,可能会构成贪污罪。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相应规定处罚,比如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等。 所以,具体构成什么罪名,要根据实施该行为的主体身份、所在单位性质等因素来综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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