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报冒领农民工工资的定罪标准是什么?


虚报冒领农民工工资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可能涉及多个罪名,下面为您详细介绍相关定罪标准。 首先可能涉及诈骗罪。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对于“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各地区根据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有所不同,一般来说,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属于“数额较大”,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属于“数额巨大”,五十万元以上属于“数额特别巨大”。在虚报冒领农民工工资案件中,如果相关人员以虚报冒领的方式骗取农民工工资,达到上述数额标准,就可能构成诈骗罪。 其次可能涉及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这里的“数额较大”,一般是指拒不支付一名劳动者三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且数额在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或者拒不支付十名以上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且数额累计在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虚报冒领农民工工资导致农民工工资被拖欠,符合上述条件且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就可能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