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农民工工资量刑标准是根据什么计算的?


拖欠农民工工资涉及的罪名主要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下面为你详细解释该罪量刑标准的计算依据。首先,关于法律概念,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是指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行为。这里的“劳动者”就包含广大农民工群体。《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那么量刑标准的计算依据如下:一是数额标准。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 “数额较大”:(一)拒不支付一名劳动者三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且数额在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二)拒不支付十名以上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且数额累计在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二是行为方式。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这里的转移财产包括将公司资金转到个人账户、隐匿公司资产等;逃匿是指老板跑路等情况。三是是否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政府有关部门一般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等,当这些部门责令用人单位支付拖欠工资后,用人单位仍不支付的,才可能构成犯罪。四是是否造成严重后果。比如因为拖欠工资导致农民工生活陷入困境,引发极端事件等,这种情况下量刑会更重。 综上所述,拖欠农民工工资量刑标准的计算是综合多方面因素来确定的,并不是单一因素决定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