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员工工资属于什么罪?
我在一家小公司上班,已经好几个月没拿到工资了,老板总是找各种理由推脱。我想知道这种拖欠员工工资的行为在法律上属于什么罪,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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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单纯的拖欠员工工资并不直接构成犯罪,但在符合一定条件时,可能会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通俗来讲,就是用人单位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却不支付,而且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在经过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后仍不支付的行为。这里的“数额较大”,在不同地区可能有不同的标准,通常是指拒不支付一名劳动者三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且数额在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或者拒不支付十名以上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且数额累计在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如果遇到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情况,劳动者可以先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劳动监察部门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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