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拖欠工资是否属于刑事犯罪?
公司一直拖着工资不发,老板还把公司财产偷偷转移了,员工们生活都成问题了。就想知道这种恶意拖欠工资的情况到底算不算刑事犯罪,具体是怎么认定的,又会受到怎样的处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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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拖欠工资有可能属于刑事犯罪。 在法律上,恶意拖欠工资涉及到“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通俗来讲,就是用人单位或个人,为了不支付劳动者应得的工资,采取一些不正当的手段,比如故意转移财产,把公司的钱转到其他地方藏起来;或者老板直接逃跑、躲起来,让劳动者找不到人要钱;又或者明明有足够的钱支付工资,却就是拖着不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也就是说,如果恶意拖欠工资的行为达到了法律规定的“数额较大”标准,而且在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后还是不支付,那就会构成犯罪,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但如果在提起公诉前把拖欠的工资付了,并且承担了相应赔偿责任,处罚可能会减轻或者免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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