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故拖欠工资会有什么法律后果?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公司已经好几个月没发工资了,也没给个说法。我想知道公司这种无故拖欠工资的行为,会面临什么样的法律后果啊?我要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呢?就想具体了解下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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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故拖欠工资,是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付薪时间未支付劳动者工资。 从民事责任方面来说,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简单来说,就是先责令限期支付,到期不支付就要加付赔偿金。 在行政责任层面,劳动行政部门有权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和经济补偿金,同时也可以责令用人单位支付相当于工资和经济补偿之和一至五倍的劳动者赔偿金。这是为了督促用人单位尽快履行支付工资的义务,保障劳动者权益。 若拖欠工资情节严重,还可能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依据《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不过,如果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总之,无故拖欠工资用人单位要承担民事、行政责任,情节严重的还会面临刑事处罚,劳动者遇到这种情况要积极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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