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任烈狗伤人属于什么罪?


放任烈狗伤人可能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在某些特定情况下也可能涉及其他罪名,以下为你详细分析: ###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 **行为分析**:当狗主人明知自己饲养的是烈性犬,具有较强的攻击性,却放任其处于脱离控制的状态,对烈狗可能危害公共安全持放任态度,这种主观心态属于间接故意。即使尚未造成他人重伤或死亡等严重后果,也涉嫌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若最终导致了狗咬伤人、咬死人等严重后果,则属于结果加重情形,同样构成此罪。 -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故意伤害罪 - **行为分析**:如果狗主人是故意驱使烈狗去攻击特定的某一个人,以此来伤害对方,那么这种行为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 - **法律依据**: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包括:客体要件方面,侵害的是他人的身体权;客观要件方面,表现为实施了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主体要件方面,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其中,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主观要件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结果,而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 ### 过失致人重伤罪或过失致人死亡罪 - **行为分析**:如果狗主人应当预见自己放任烈狗的行为可能会导致他人重伤或死亡,但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虽然已经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最终导致了他人重伤或死亡的结果,那么可能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或过失致人死亡罪。 -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五条规定,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