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资产转移构成什么罪?


恶意资产转移本身并不是一个独立的罪名,但在不同的情形下,可能会触犯多种罪名。 在民事案件执行阶段,如果被执行人恶意转移资产,可能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这里的“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就包括了通过恶意转移资产等方式,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情况。比如,在法院判决债务人偿还债权人债务后,债务人将自己名下的房产过户给他人,导致无法执行财产来偿还债务,就可能构成此罪。 在破产程序中,债务人恶意转移资产,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可能涉嫌妨害清算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规定,公司、企业进行清算时,隐匿财产,对资产负债表或者财产清单作虚伪记载或者在未清偿债务前分配公司、企业财产,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其他人利益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也就是说,企业在破产清算过程中,故意转移资产来逃避债务,相关责任人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另外,如果是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一方通过恶意转移资产的方式骗取对方财物,可能构成合同诈骗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例如,一方在签订合同后,将本应用于履行合同的资金转移,导致无法履行合同并骗取对方财物,就可能构成合同诈骗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