侮辱恐吓他人会构成什么罪行?


在我国,侮辱恐吓他人可能涉及不同的罪行,具体要根据行为的情节严重程度、造成的后果等来判断。 首先,比较常见的可能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根据该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也就是说,如果侮辱恐吓行为情节相对较轻,尚未达到犯罪程度,公安机关可以依据此条对行为人进行治安处罚。例如,只是偶尔通过言语侮辱、发一两条恐吓短信等方式干扰他人,但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就可能适用治安管理处罚。 其次,如果侮辱恐吓行为达到一定严重程度,可能构成侮辱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这里的“公然侮辱”是指在众多人面前或者可能使众多人知道的情况下对他人进行侮辱。“情节严重”一般是指手段恶劣、后果严重等情形,比如导致被侮辱人精神失常、自杀等。比如,在公众场合大肆辱骂他人,引起众人围观,给被害人造成极大精神痛苦的,就有可能构成侮辱罪。 另外,如果恐吓行为使他人产生恐惧心理,并对他人的人身安全、自由等造成严重威胁,还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这里的“情节恶劣”通常包括多次恐吓他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等情况。例如,为了逞强耍横,多次对他人进行恐吓,严重影响他人正常生活和社会秩序的,就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 总之,侮辱恐吓他人具体构成什么罪行要综合多方面因素判断,被侵权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向公安机关报案等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