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赃意味着犯了什么罪?
我家里人涉及了一起案件,现在被告知可以退赃。我不太明白退赃这件事,也不知道这意味着他犯了什么罪,是不是退了赃就可以减轻处罚?想了解下退赃和罪名之间的关系,以及退赃在法律上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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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赃本身并不直接对应某一个特定的罪名,它是在很多涉及财产性犯罪中常见的一种行为表现。财产性犯罪指的是那些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各种手段获取他人财产的犯罪行为。 比如盗窃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构成盗窃罪。在这种犯罪中,犯罪嫌疑人非法获取了他人的财物,当他将这些财物退还时,就是退赃行为。 还有诈骗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诈骗分子通过欺骗手段使被害人交出财物,之后若将财物返还给被害人,这也是退赃。 另外,职务侵占罪也是常见的涉及退赃的罪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构成职务侵占罪。侵占单位财物的人员将财物退回单位,就是退赃的体现。 退赃通常是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对其非法获取的财物进行退还的行为。它反映了行为人一定程度上对自己犯罪行为的认识和悔悟。虽然退赃本身不决定罪名,但在司法实践中,积极退赃是一个可以从轻处罚的情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对于退赃、退赔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退赃、退赔行为对损害结果所能弥补的程度,退赃、退赔的数额及主动程度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这意味着,退赃对于量刑是有积极影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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