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批捕以后已经取保候审了意味着什么?

我被批捕后办理了取保候审,现在心里很没底,不知道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我不太清楚取保候审后我还有哪些限制,之后还会不会被收监,案件后续会怎么处理,想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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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取保候审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取保候审这个概念。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它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所以,批捕以后办理了取保候审,说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符合上述法律规定的情形之一。 对于被取保候审的人,也有一定的规定需要遵守。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取保候审并不意味着案件的终结。后续司法机关会继续对案件进行侦查、起诉和审判。如果在取保候审期间违反相关规定,可能会被撤销取保候审,重新羁押。例如,若违反规定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干扰证人作证、毁灭证据等,司法机关有权根据情节轻重,决定是否对其变更强制措施,再次进行羁押。若在取保候审期间遵守规定,并且经侦查、审查起诉,认为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若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会将案件移送人民法院进行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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