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中公司需要赔偿什么?


在工伤赔偿中,公司需要承担的赔偿项目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首先,停工留薪期内,公司需要承担一定责任。停工留薪期就是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期间。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这意味着员工在养伤期间,工资还是和受伤前一样,公司要正常发放。而且,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如果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过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其次,关于生活护理费用。如果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生活护理费会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但在某些情况下,如果公司没有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那么这部分生活护理费用就要由公司来承担。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再者,伤残津贴方面。对于五级、六级伤残职工,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最后,在员工与公司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公司还需要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如,有些地区会根据伤残等级和当地的经济情况来确定具体的补助金额。这是公司在工伤赔偿中很重要的一项责任,保障了工伤职工在离开单位后的一定经济权益。总之,公司在工伤赔偿中有多项法定的赔偿义务,员工要了解这些知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