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信罪公安局叫去检察院是什么意思


帮信罪中公安局叫去检察院,一般是公安侦查完毕,将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要求追究刑事责任。 帮信罪,也就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是指个人或团体在知道他人利用信息网络从事犯罪活动时,还为其提供技术支持(像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等)或者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协助,并且情节严重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案件到了检察院阶段,检察官会对案件进行全面审查,判断是否有足够的证据证明犯罪事实,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以及应该适用怎样的法律条款等。在这个过程中,检察官可能会跟嫌疑人联系,了解案情,比如会去看守所提审嫌疑人,也可能会要求嫌疑人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等。 如果证据不充分,检察院可以向公安机关退案补充侦查两次。补充侦查完毕后,检察院还是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就可能会作出不起诉决定;要是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就会向法院提起公诉,由法院来审判并最终确定是否有罪以及量刑。 相关概念: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技术支持、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且情节严重的犯罪行为。 审查起诉: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进行全面审查,决定是否起诉的诉讼活动。 认罪认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量刑建议,签署具结书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