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快一年检察院叫去一般是做什么?
我之前办理了取保候审,现在快一年了,检察院通知我去。我心里很忐忑,不知道这时候检察院叫我去一般是要干嘛,是案子有了新进展,还是要做什么别的事情,我该做些什么准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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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 当取保候审快满一年时,检察院叫犯罪嫌疑人去,通常有以下几种可能的情况。首先,可能是要对案件进行审查起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取保候审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在这个期限临近时,检察院可能已经完成了对案件的初步审查,准备向法院提起公诉,所以会通知犯罪嫌疑人,进一步了解情况、核实证据等。 其次,有可能是要对取保候审的措施进行变更。比如,检察院经过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可能存在社会危险性,不适宜再继续取保候审,根据《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可能会决定对其采取逮捕等其他强制措施。 另外,也可能是检察院需要进一步核实案件的相关事实和证据。在审查起诉过程中,如果发现某些证据存在疑问或者还有一些情况需要进一步了解,就会通知犯罪嫌疑人到案,对一些细节问题进行询问和核实,以确保案件的办理质量。 当接到检察院的通知后,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要求及时前往,并如实回答检察院工作人员的问题,积极配合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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