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实质审查要审查什么?


商标实质审查是商标注册过程中的重要环节,主要是对申请商标的合法性进行全面审查,以确定是否给予初步审定公告。以下为您详细介绍商标实质审查的主要内容。 首先是商标是否具备法定构成要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八条规定,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也就是说,申请的商标必须由这些法定要素构成,如果不符合,将无法通过审查。 其次是商标是否具有显著性特征。商标的显著性是指商标能够使相关公众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来源。缺乏显著性的标志不能作为商标注册。例如,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标志,通常不具有显著性。《商标法》第十一条明确规定了一些不得作为商标注册但可以作为未注册商标使用的情形。 再者是商标是否违反禁用条款。《商标法》第十条规定了一系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的标志,比如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国歌、军旗、军徽、军歌、勋章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标志等。如果申请的商标违反这些禁用条款,将不能通过审查。 然后是审查商标是否与他人在先权利冲突。这包括与他人在先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近似,以及侵犯他人的其他在先权利,如著作权、外观设计专利权、姓名权、肖像权等。《商标法》第三十条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凡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或者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标局驳回申请,不予公告。 最后是审查商标是否存在恶意抢注等不正当行为。如果发现申请人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商标局将不予注册。《商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总之,商标实质审查涵盖多个方面,申请人在申请商标时应确保商标符合相关法律规定,以提高商标注册的成功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