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追诉期限与追诉时效是怎样规定的?
我之前在工作中受了工伤,当时没太在意也没去 追究赔偿。现在想起来了,不知道还能不能要求赔偿,不太清楚工伤追诉期限和追诉时效是怎么规定的,想了解下我这种情况还在不在能追诉的时间范围内。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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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了解工伤追诉期限与追诉时效之前,我们先来明确几个相关的概念。工伤,指的是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追诉期限和追诉时效在法律上其实表达的是类似的意思,就是规定在多长时间内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主张自己的权利。
对于工伤认定申请,《工伤保险条例》有明确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要是用人单位没有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这1年的时间就是给职工一方自行申请工伤认定的期限。
在工伤认定之后,如果涉及到劳动争议,比如工伤赔偿金额的协商不一致等情况,就需要通过劳动仲裁来解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