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两年要提供什么证据才能被判离婚?
我和另一半感情不睦,已经分居两年了,现在打算离婚。听说分居两年起诉离婚需要提供证据,我不太清楚具体要准备哪些。想了解一下,到底要提供什么样的证据,法院才会判决离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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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法律中,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但要让法院认定分居事实并据此判决离婚,确实需要提供相应证据。 首先,书面的分居协议是很关键的证据。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能最直接明确地证明双方有分居的约定。要是口头协议,那就得对方承认才行,所以书面协议更为可靠。这是因为它清晰地体现了双方对于分居这件事的意思表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规定,书证是法定证据种类之一 ,书面分居协议就属于书证。 其次,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也可作为证据。如果一方在外租房子住,这份租赁合同能证明其居住地点与配偶不同,辅助证明分居状态。比如,你从两年前开始在外租房,租赁合同上的租赁期限和地址等信息,就能说明你在这期间与配偶处于不同居住地点。 再者,通讯记录也有帮助。微信聊天记录、短信、电子邮件等通讯记录,如果其中有关于双方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内容,就可以作为证据。例如你们在聊天中提及因为感情问题而选择分开居住等表述。 然后,证人证言也能起到一定作用。像共同的亲戚、朋友、邻居等的证言,能从侧面证明你们分居的事实。不过要注意,单独的证人证言往往证明力较弱,最好有其他证据相互印证。 另外,居委会(或物业)居住证明,以及水、电、煤气发票等,这些可以证明双方在不同的地方生活,也是分居的有力证据。 总之,要想让法院认定分居两年并判决离婚,提供的证据要能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充分证明你们是因感情不和而连续分居满两年。 相关概念: 书证:是指以其内容来证明待证事实的有关情况的文字材料。 证人证言:是证人就其所感知的案件情况向法院所作的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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