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营业执照需要什么手续?


办理营业执照,一般分为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企业营业执照,二者在手续方面既有相同点,也有不同之处。 对于个体工商户来说,首先要申请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登记。这一步主要是为你的店铺确定一个名字,并且看看这个名字有没有和别人重复或者违反规定。依据《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管理办法》,申请时需要提交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或由申请人委托的有关证明、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登记申请书,以及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证明。 接着是申请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在这一步,你要提交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开业登记申请书(填写个体工商户申请开业登记表)、从业人员证明(本市人员经营的须提交户籍证明,含户口簿和身份证,以及离退休等各类无业人员的有关证明;外省市人员经营的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在本地暂住证等)、经营场地证明(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协议)、家庭经营的家庭人员的关系证明、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有关专项证明等材料。根据《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八条规定,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应当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注册登记。申请人应当提交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和经营场所证明。 如果是企业办理营业执照,第一步是核准名称。确定公司类型、名字、注册资本、股东及出资比例后,可以去工商局现场或线上提交核名申请。失败则需重新核名。 然后提交资料。核名通过后,确认地址信息、高管信息、经营范围,在线提交预申请。在线预审通过之后,按照预约时间去工商局递交申请材料。需要的材料一般包括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法人股东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及其复印件、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证明、代理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住所使用证明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申请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应当提交申请书、申请人资格文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住所或者主要经营场所相关文件等材料。 最后是领取执照。携带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办理人身份证原件,到工商局领取营业执照正、副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