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不按规定出具车费票据会怎样?
我坐巡游出租车时,司机没有按规定给我出具车费票据。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在法律上是如何规定的,想了解司机这样做会面临什么样的后果,我的权益又该如何保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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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不按规定出具车费票据,这是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下面为你详细解释一下相关的法律情况。 首先,从乘客的角度来说,车费票据是乘客支付费用的有效凭证,也是乘客维权的重要依据。比如在遇到出租车绕路、多收费等情况时,车费票据可以证明乘客实际支付的金额。而且在一些单位,乘客乘坐出租车的费用需要凭借票据进行报销。所以,按规定出具车费票据对乘客至关重要。 从法律规定来看,根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规定,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不按照规定出具相应车费票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这意味着,如果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不按规定出具车费票据,相关部门有权对其进行处罚。 对于乘客而言,如果遇到这种情况,可以采取一定的措施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乘客可以先与驾驶员进行沟通,要求其提供车费票据。如果驾驶员拒绝提供,乘客可以向当地的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或者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投诉,相关部门会根据情况进行调查和处理。此外,乘客也可以通过保留行程记录、支付凭证等方式,以便在需要时证明自己的乘车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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