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期间被传唤一般有什么事?


在法律上,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 当犯罪嫌疑人处于取保候审期间被传唤,通常有以下几种可能情况。其一,是为了案件侦查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其中就包括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司法机关在侦查过程中,可能需要进一步核实案件的相关事实、证据,传唤犯罪嫌疑人进行询问,以获取更准确的信息,推进案件的侦查工作。例如,可能需要犯罪嫌疑人对某些细节进行补充说明,或者对新发现的证据进行质证。 其二,是案件审查起诉的需求。当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为了决定是否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需要全面了解案件情况。此时传唤犯罪嫌疑人,一方面是为了听取其陈述和辩解,另一方面也是为了核实侦查机关移送的证据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三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并记录在案。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附卷。 其三,可能是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违反了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还规定了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的其他规定,如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等。如果犯罪嫌疑人违反了这些规定,司法机关可能会传唤其了解情况,并根据情节轻重决定是否变更强制措施,如重新收监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