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冷静期过期了没有去立案怎么办?

我之前申请了离婚冷静期,冷静期都过了,但是一直忙着没去立案,现在不知道该怎么办了,是之前的申请就作废了,还是有其他的补救办法呢?很担心这个事情处理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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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冷静期立案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法律上,以离婚冷静期为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归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这意味着,如果冷静期过期后没有去立案(这里立案可理解为去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那么之前的离婚登记申请就会被视为撤回。如果之后双方仍然想要离婚,就需要重新走离婚登记的程序。首先,双方要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受理后,会再次进入三十日的离婚冷静期。在冷静期内,任何一方反悔都可以撤回申请。冷静期届满后的三十日内,双方再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才会发给离婚证。 所以,如果冷静期过期没去立案,不要慌张,若还想离婚,按照上述程序重新申请就可以了。当然,如果是其他方面涉及的冷静期,比如司法程序中的调解冷静期等,处理方式会有所不同,需要依据具体的法律规定和案件情况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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