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被告人不支付赔偿金该怎么办?


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若被告人不支付赔偿金,可以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以下措施: 首先,如果被告人有赔偿能力却故意不赔偿,且隐匿财产的情况,原告可以向法院申请对被告名下财产进行全面调查。一旦查实相关财产信息,便可请求法院强制执行被告的财产。例如,申请法院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申请法院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申请法院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申请法院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申请法院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等。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如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并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 其次,若被告人确属无力支付赔偿款项,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双方当事人可协商分阶段支付赔偿金。 最后,若被告因丧失劳动能力或面临生产经营困境等原因,确实没有能力履行赔偿义务,法院亦可能终止该赔偿案件的审理。 另外,在涉及到无罪的案件中,会优先采取调解手段处理附带民事诉讼部分。若调解无法达成协议,将考虑对刑事及民事诉讼部分进行并行判决,或者告知相关当事人有权自行提起新的民事诉讼程序。在检察院决定撤诉的案件中,同样先尝试调解,若调解失败,则告知当事人有权利单独提出新的民事诉讼程序,刑事部分继续审理或全部终止。相关法律依据为《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