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设开发商违约了,购房者该怎么办?
最近买了房,可开发商出现了违约情况,像交房延迟之类的。不知道自己有哪些权利,该采取什么措施来维护自身权益,比如能不能退房,怎么要求赔偿等,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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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遇到开发商违约的情况,购房者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来维护自身权益: **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也就是说,如果开发商的违约行为并未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购房者可以要求开发商按照合同约定继续履行义务,比如要求开发商按照约定的时间交房等。 **解除合同并索赔**:如果开发商的违约行为严重影响到购房者的权益,购房者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开发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例如,若房屋主体结构不合格导致无法交付或交付后仍存在质量问题,购房者有权解除合同并索要相应赔偿;若房屋质量问题对住户生活造成严重影响,同样有权解除合同并索赔。另外,若开发商逾期交房,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购房者也有权解除合同(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同时可向开发商提出损害赔偿要求,相关法律依据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以及《民法典》第九十四条。 **要求支付违约金**:如果商品房买卖合同对违约金作出了规定,或者法律对违约金作出了直接规定,那么开发商就需要承担违约金。至于开发商违约金的具体计算方式,则可以由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没有约定时,按照法律规定确定。但购房者要求开发商支付违约金时,不仅需要证明开发商存在违约的证据,还得证明其实际的损失,否则可能得不到违约金,或者得到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 **通过仲裁或诉讼解决**:购房者拒绝行使合同解除权的,可以根据房屋买卖合同内容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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