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起诉离婚男方不签字怎么办?

我向法院起诉离婚了,可男方就是不肯签字,我很担心这样就离不了婚。我想知道遇到这种情况该怎么解决,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我有没有什么办法能顺利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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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起诉离婚的过程中,男方不签字并不影响离婚程序的推进。首先,我们要明白起诉离婚和协议离婚是不同的。协议离婚需要双方达成一致并签字,然后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而起诉离婚是一方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来判决是否准予离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也就是说,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而不是男方是否签字。只要有证据证明存在上述法定情形,或者能让法院认定夫妻感情已经破裂,即使男方不签字,法院也会依法作出离婚判决。 在实际操作中,如果男方不签收相关法律文书,法院可以采用留置送达的方式。即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如果男方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法院可以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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