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异地离婚起诉应该在哪里进行?

我和配偶现在不在同一个城市生活,想通过起诉的方式离婚,但不清楚应该去哪个地方的法院起诉。是在我现在居住的地方,还是配偶居住的地方,又或者是我们原来结婚登记的地方呢?希望了解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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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异地起诉离婚,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管辖法院。首先要明白“原告就被告”这个基本的管辖原则。简单来说,就是原告要到被告住所地的法院去起诉。这里的住所地,通常指的是公民的户籍所在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这里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也就是说,如果被告在某个地方已经连续居住了一年以上,那么原告就可以在被告的这个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离婚。 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如果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被监禁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此外,如果夫妻双方都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所以,在异地起诉离婚时,要先确定被告的住所地、经常居住地等信息,再结合具体的法律规定来确定管辖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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