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男方想离婚女方不想离该怎么办?

我是男方,和女方感情已经破裂,想离婚,但女方却不同意。我实在不想再继续这段婚姻了,不知道该通过什么途径来解决离婚问题,也不清楚具体的流程和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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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男方想离婚而女方不想离时,男方可以选择诉讼离婚的方式来解决。 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男方在提起离婚诉讼时,需要向法院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起诉状应当写明双方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等内容。证据方面,男方需要提供能够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比如上述法律规定中的重婚、家暴等相关证据。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会先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无效,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庭审情况进行判决。如果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会判决准予离婚;如果法院认为夫妻感情尚未破裂,可能会判决不准离婚。若第一次判决不准离婚,男方可以在判决生效后六个月后再次提起离婚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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