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做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会怎样?
我不太清楚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的事儿,一直没去做。也不知道不做会有啥后果,会不会影响我的信用或者要交罚款啥的,想了解下不做年度汇算在法律上会有哪些规定和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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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简单来说,就是在平时已预缴税款的基础上,“查遗补漏,汇总收支,按年算账,多退少补”。按照规定,纳税人需要在一个纳税年度结束后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 如果不做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会产生不同的法律后果,这需要分情况来看。 第一种情况,如果是应当补税但不办理年度汇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比如,小李年度汇算应补税1000元,但他不办理,税务机关发现后,不仅会要求他补缴1000元税款,还可能加收滞纳金(滞纳金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同时可能处以500元(1000元的百分之五十)到5000元(1000元的五倍)之间的罚款。 第二种情况,如果是可以退税但不办理年度汇算。这意味着纳税人主动放弃了退税的权利。根据税收相关规定,纳税人放弃退税是其自主选择,不会有不良法律后果,但会损失一笔可能得到的退税收入。例如,小张经过年度汇算计算,可退税500元,但他不办理,就拿不到这500元的退税款了。 所以,建议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及时、准确地办理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避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损失或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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